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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7 10:3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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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数有几档

随着国家的发展,社保卡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凸显。目前有很多城市可以用社保卡买车买房、孩子上学、购买商业保险、办理贷款等等。有许多朋友想了解下:社保基数有几档?职工社保基数有几档?下面小编决定为大家总结一下,马上来看看吧。

社保基数有几档

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月缴费标准分为四个档次:

最低档(40%):养老缴费由养老、基本医疗+大病互助(8.5%+1%)、生育险共同组成,月缴费金额共548.57元;

一档(60%):月缴费金额为692.37元;

二档(80%):月缴费金额为835.97元;

三档(100%):月缴费金额为979.77元。

社保缴纳基数申报方法:

每年2月-5月,参保单位须到办理参保登记的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或区社会保险所(以下统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下一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须经参保职工本人签名或采用公示的方法确认。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暂按其上一年月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

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基数是个人上年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工资是2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1200元--6000元。投保人社保的缴费基数一般有最低档40%、一档60%、二档80%、三档100%、最高为300%等,具体缴纳档次跟个人职业和收入有关。

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伤残、年老等弱势群体提供的一种资金帮扶政策,是社会保障制度重要的组成部分。社保费用由企业、劳动者本人及国家的补贴共同组成的,但是劳动者只有进行了缴费行为,并在达到或者满足特定条件时,才能得到相应的福利享受。

各地普遍以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社保缴费基数,工资平均数不到下限的按照下限算,超过上限的按照上限计算。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社会平均工资存在虚高成分,并不能完全反映出社会群体平均收入的真实情况”。

社保缴纳基数一般是指当月的工资,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

社保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具体社保费缴费比例分别为:

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0%、8%;

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2%;

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1%;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0%,个人不缴;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

社会保险基数怎么算

社会保险基数就是社保缴费基数,就是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每年确定一次,且一旦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

工资性收入简单来说就是包括了你的业绩提成,各种交补餐补话补等等,只要是以工资的形式发给你的,都要算入缴费基数。如果一名职工去年每个月的工资都在9000-11000之间,那他今年的社保缴费基数大概就是在1万元左右。

在计算社保应缴纳的费用,以及该职工应有的社保待遇的时候,社保缴费基数是非常重要的参考依据。我们举个例子来说明:假设小明的社保缴费基数是10000,社保本身就是由公司和小明共同缴纳费用的,在交费的时候,公司和小明都以他的平均工资10000来作为基数,乘以相应的缴费比例,比如说养老保险,公司的缴费比例是20%,那么公司就需要为小明缴纳10000 x 20% = 2000块钱。

每个地方的政府每年都会计算出当地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这个就是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一般人的社保缴费基数,基本上都是按照自己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来计算的,也有一部分人,工资低于了当地平均水平或超出了平均水平。这时就会按照当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来计算,上下限一般在60%--300%左右。

社保多缴多得促进多缴长缴

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确保参保人权益,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坚持精算平衡原则。

全国统筹有何重大意义?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有何深刻含义?

实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的目的,是在全国各地区实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基本统一,并根本解决跨地区流动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及其权益保障问题;同时,可以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基金调剂范围,逐步改变各地区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与结余不均衡的状况,提高基金承受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率。

目前有一部分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出现不愿参保缴费、参保后缴费基数偏低、缴费不连续或断保等问题。因此,应当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促进职工个人多缴长缴,有利于提高退休之后的养老金水平。


甘肃省职工医保卡省内通用吗

现在甘肃都会给员工交社保,每个打工仔都会有职工医保卡。有些朋友想了解甘肃省职工医保卡的相关内容,那么,大家清楚甘肃省职工医保卡省内通用吗?甘肃职工医保卡全省通用吗?想了解清楚的朋友们一定要收好以下这份指南了,争当做个无所不知的文化人。

甘肃省职工医保卡省内通用吗

目前省内不能通用。

医保卡(社保卡)只限本人就医时使用,不能出借给他人。参保人如把自己的医保卡交由他人使用,一旦超过年最高支付限额,当事人自己再生病时,就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了。

医保卡的使用范围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用于购药: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买药时,可以用医保卡支付。

2、用于报销:去医院看病,不管是门诊还是住院,达到医疗保险起付线且在医保报销范围的,可以使用医保卡报销。

3、用于看病:参合人员患病时,可以用医保卡和医保手册去定点医院挂号、就诊。

异地就医相关问题

1、异地就医有哪些步骤?

备案--持卡就医,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

首先备案,即异地就医备案。

其后持卡就医,即办理入院手续时就应出示社会保障卡。

2、参保人到哪里办理备案手续?

参保人员需要在异地就医之前向本人所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递交异地就医备案所需材料,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3、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一)参保人员因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住异地工作原因申请异地备案需提交以下材料:

A由所在单位出具的长期安置地工作或学习的证明材料;

B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二)参保人员因异地转诊原因申请异地备案需提交以下材料:

A《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诊申请表》;

B出院记录或相关检查报告;

C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社保里,最有用的,最常用的,就是医疗保险了

虽然目前的老人们退休金还挺多的,但确实是占用了我们现在主力劳动力的红利,我们这么多劳动力养着老人们,但是,养老金还是日益产生了缺口,不知道等我们老了以后还能领出多少钱,毕竟那个时候的劳动力要远比现在少。

而,医疗保险,现在出事现在用,特别的接地气。

但是大家对这个险种,没啥概念。

新农合算吗?城镇医疗算吗?医保是个啥?什么能报?到底能报多少?

医保是国家提供的一项基础医疗福利,医保包括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三类。换句话说,只要是有政府福利的都是医保,因此也决定了医保的性价比是无可取代的!

所以,没有得乖乖的去买吧。

但是,医保就没有bug吗?

当然有,毕竟这是一款国家福利,做不到事事都让你很满意,那么我们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呢?

社保的医疗保险的账户是怎么回事

医保账户分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两部分。个人账户就是自己交的那部分钱,每个月从工资里面扣的就是这个了,会直接体现在你的医保卡里,以余额的形式~~

统筹账户就是公司帮你交的那部分,你根本就看不见,因为,充公了~~

这跟你的养老保险一样,自己交的那部分在你的个人账户里,公司帮你交的是大头,可是,充公了。

充公的意思就是养别人去了,当然当你出事的时候别人也会养你~~

个人账户,看门诊,买药,如果住院一部分不给你报销,也可以把个人账户的钱拿出来顶上。

但是,切记切记,别把自己的医保卡借给别人,否则别人的病都算在你头上,包括父母,除非你一辈子不买商业保险。

统筹账户,充公了,只有在你生病住院需要报销的时候才能体会到它的存在。


北京市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申领办理指南

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市民退休后建立的一种基本生活保障,那么在北京,如何办理养老保险退休呢?除了正常退休,还有哪些条件能够提前退休?如何办理退休手续?办事指南为你解答。本专题提供的是北京市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后申领养老金的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等信息汇总。

办理条件

正常退休

1.男年满60周岁,女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女非管理岗位年满50周岁;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因病提前退休(职)

1.依照劳动鉴定程序经市或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1.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3.工种须经北京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职工养老保险处确认并履行备案手续(原为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其中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种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种工作累计满8年。

4、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规范退休核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1]49号)第四条规定进行了公式,并在公示期内不存在异议的。

办理流程

1/由申报单位完成退休待审职工的阅档、公示、填表、加盖公章等前期准备工作。

2/申报单位按照社会保险费缴拨关系到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在职职工减员手续,同时下卸退休人员的社保信息电子数据。

3/申报单位将退休人员的社保信息数据带入退休核准系统企业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核算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打印《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

4/申报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向所属退休核准部门申报办理退休核准手续.

5/退休核准部门按照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退休条件的,由负责审核的工作人员填写《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核准资格核准告知书》(下称“告知书”),反馈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可按告知内容补充相关材料后再次申报职工退休手续。

6/退休资格和待遇核准无误后,有单位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金申领手续。

基本材料

1.职工档案(按照劳力字〔1992〕33号文件规定整理)

2.《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一式六份

3.《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缴费情况表》

4.《参加工作时间及缴费年限确认表》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本人页)

6.身份证复印件

7.曾领取失业金人员需提供《北京市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表》复印件

正常退休

基本材料同上、《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因病提前退休

基本材料同上、《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基本材料同上、经备案确认的本单特殊工种名录一份、《特殊工种退休公示结论表》一式二份、职工本人退休申请一式二份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地点与办理时限费用

办理地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办理时限:一个月左右

当月受理、审批。提前退休工种办理退休的,可提前一个月预审

所需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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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区别

养老金是退休后的重要收入来源,我们国家目前主要有两种养老保险,一种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另一种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区别在哪里?

一、参保对象不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城镇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则为具有本市户籍,男性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女性年满16周岁未满55周岁(不含在校生),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或不符合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城乡居民。

二、待遇计算公式不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由政府补贴组成的,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是由缴费年限,缴费指数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决定的。

三、缴费方式不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年缴费,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月缴费。

四、待遇领取年龄不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年龄不论男女都是60岁。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年龄需要满足男性60岁,女性工人50岁,女性干部55岁。


北京市职工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流程

失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缓解职工失业后一段时间的生活压力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北京市内员工怎么参加失业保险呢?办理参保需要准备哪些相关的办理材料?办事指南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够帮到你。

参保范围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和各类事业单位(如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都在参加失业保险的范围之内。

办理条件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

参加失业保险公司的职工

办理流程

职工参保流程:

网上申报:单位→办理登录[社保局网站]→进入网上申报系统→企业网上申报

现场办理:单位网上申报成功→打印 《北京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申请表》→持所需材料→单位所在社保所办理→参保成功

办理材料

职工参保材料: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0天内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

网上办理: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场办理:北京所在地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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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条例

女性生来体格就比男人弱小,所以《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就是中国政府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而制定的法规。那么上海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有哪些内容呢?跟着小编往下看。

第一条 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以下统称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以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的女职工。

第三条 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

第四条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条 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七条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第九条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第十条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第十一条 女职工比较多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自办或者联办的形式,逐步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等设施,并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照料婴儿方面的困难。

第十二条 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对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单位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该单位给予被侵害女职工合理的经济补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各级劳动部门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进行检查。

各级卫生部门和工会、妇联组织有权对本规定的执行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 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十六条 女职工因生理特点禁忌从事劳动的范围由劳动部规定。

第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办法。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劳动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1988年9月1日起施行。1953年1月2日政务院修正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中有关女工人、女职员生育待遇的规定和1955年4月26日《国务院关于女工作人员生产假期的通知》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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