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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7 10:37:34
万年历日历:低保知识
低保知识
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农村低保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中国政府针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推出的生活保障制度。农村低保申请条件是什么呢?快来了解一下吧!

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1、凡具有本市正式农业户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均属保障范围。

2、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其配偶及子女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口,在现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人员。

3、其他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

4、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而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以及采取规避法律(法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不属于农村低保范围。

不得享受低保的情况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本人不得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1、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撂荒承包的土地、山林、水塘的;

2、不按照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情况或者拒绝核查的;

3、吸毒、赌博、嫖娼的;

4、违反计划生育超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1低保什么时候发放

现在国家的福利是越来越好了,比如贫困家庭可以申请低保。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方面的补助。我国低保政策还没有统一的规定,因为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所以低保金额也会有差别。那么,2021年低保什么时候发放?2021年低保发放时间是何时?下面就为大家来解惑下。

2021年低保什么时候发放

每个地方的低保发放时间不一样,具体请咨询当地的民政局。如城乡低保金应当按月发放,于每月10日前发放到户。个别金融服务不发达地方的农村低保金可以按季发放,于每季度初10日前发放到户。

按照国务院要求,凡是农村低保标准低于国家扶贫标准的地方,要逐步提高低保标准,确保到2020年所有地方的农村低保均达到国家扶贫标准。据了解目前国家扶贫标准不低于4500元/年,也就是从2020年开始农村低保补助标准为4500元/年。

低保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村)民。城市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2021年低保审核时间

2021年低保审核时间一般在第一季度,具体的可去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一般县(市)民政局会通过电脑平台调查和入户调查两者结合进行重新评估,要是查出有车、银行有存款、有经营小商店等,只要发现一项,就会取消低保资格。而入户调查后符合条件的,可以继续领取低保金。

根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要求,各个地区要建立低保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状况定期报告制度,并根据报告情况分类、定期开展核查,核查要求如下:

1.对于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可每年核查一次;

2.对于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可每半年核查一次;

3.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原则上实行城市按月、农村按季核查。

城市低保申领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

农村低保申领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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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条件

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

农村低保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我国针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推出的生活保障制度。直白的解释则是:"低保"等于最低生活保障。凡是我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能够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确定,并报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随着当地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适时进行调整。

我国对农村低保制度的探索,实际上还早于城市。只不过受传统农村集体福利思维定式的束缚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影响,此项制度建设一直进展缓慢。2003年,在城市低保制度取得重大突破后,民政部开始重新部署农村低保制度的建设工作。其中一项重要举措是,在全面摸清农村特困户底数的基础上,决定在未开展农村低保制度的地区建立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由此在中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形成了农村低保制度和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双轨并行"的局面。也正是因为这一创新性的制度安排,为顺利实现"全民低保"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